百人吃臭豆腐食品中毒 受害者不滿陳情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5日電)上百人4月到南投縣中興新村一家臭豆腐名店用餐後上吐下瀉,南投縣衛生局調查是沙門氏桿菌引起,全案移請南投地檢署偵辦,許多受害者不滿業者逃避態度,今天前往店家陳情。

中興新村一家臭豆腐名店發生食品中毒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統計189名消費者分別於4月27日及28日吃下臭豆腐、豆花、紅茶後,出現腹瀉、發燒、腹痛、肌肉酸痛、畏寒、噁心、嘔吐等症狀,調查研判食品中毒病因物質是沙門氏桿菌,全案5月移請南投地檢署偵辦。

業者事後公布賠償措施,但因舉證用餐條件過於嚴苛而遭批缺乏誠意,許多受害者不滿組成自救會,要求業者拍攝道歉影片並公布,並承諾改善環境及重視食材衛生;自救會也認為,除業者承諾賠償的紅包及醫藥費,還須負責請病假期間的工作薪資損失,若業者願意承諾實現,受害自救會成員才願意與業者和解。




由於業者與受害者協調無進展,30多人今天下午前往店家陳情,眾人高喊:「要真相、要道歉、政府動起來、政府要重視食安問題」等口號,除表達對店家不滿,也質疑南投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簡直失能」。

一名女性受害消費者說,這家臭豆腐店免開發票,就算當時曾來用餐,也無法舉證消費日期及金額,但按業者要求須以網路打卡或照片等方式舉證曾到此用餐,許多人根本無法做到,尤其老人家更無用手機網路打卡習慣,也因此每次協調都很不愉快,覺得業者推託。

自救會表示,當初衛生局檢驗期間,業者對受害消費者毫不關心,因此才成立自救會;業者雖公告賠償條件與時間,但到場後業者卻推託沒錢可賠,要等待銀行貸款核撥,過程許多刁難與拖延,讓自救會成員感到業者毫無誠意,他們只要一個道歉與合理賠償。(編輯:黃世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