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延后开征酒店旅游税

(联合早报网讯)马来西亚旅游部原本宣布7月1日开始向游客征收酒店旅游税,引起沙巴与砂拉越政府及旅游业者反弹。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今天证实,这项措施将展延至8月1日才实施。

纳兹里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表示:“我们原本计划7月1日开征此税,但现在还没准备好,所以暂时挪后至8月1日。当然,这也只是我们的目标,是否顺利落实还得看关税局的准备工作。”




他说,根据调整后的新措施,马来西亚公民入住3星级及以下酒店将无需缴交旅游税,但所有外国游客无论住在任何等级的酒店,都必须缴交旅游税。

纳兹里指出,即将落实的旅游税收分四个等级,5星级酒店将征收每晚20令吉(约6.5新元)、4星级收10令吉(约3.25新元)、3星级收5令吉(1.6约新元)、2星级及以下的酒店收2.50令吉(约0.8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