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购”低门槛时代终结了吗?——聚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目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考虑到现行监管条件,暂时将能够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纳入政策实施范围。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

  同时,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支持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外商品与国内商品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政策实施后,将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并将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客户体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口,线下按一般贸易等方式完成货物进口,仍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题:“海购”低门槛时代终结了吗?——聚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

  新华社记者韩洁、姚玉洁、王立彬

  尽管去年全国进出口贸易负增长,跨境电子商务仍实现30%以上的高增长,“海购”成为一道亮丽的“贸易风景线”。

  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将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执行新税制。新政策意欲何为?低门槛“海购”时代是否终结?跨境电商发展前景如何?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追踪解读。

  新税制剑指税负不公

  现行行邮税改按进口货物征税、同步调整行邮税税率、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额……24日,牵动各方神经的跨境电商进口零售税改“靴子”终于落下。

  跨境电商进口发展初期,我国对低于1000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物品征收行邮税,其中多数商品完税税率为10%,并对税额低于50元人民币的进口物品予以免征。而随着跨境电商迅猛发展,这一模式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说,与一般贸易进口需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后续国内批发零售环节税费相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负水平明显较低,这也是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具有商品质优价廉优势、受到国内消费者欢迎,出现“井喷”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与一般贸易进口商品、国内生产销售同类商品产生税负不公等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改革还剑指近年来利用行邮税50元税额免征“钻空子”、日渐增多的税收套利现象。

  王微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部分企业想方设法拆单利用免税额避税,以降低售价来争夺市场,陷入只注重短期效益的不良竞争中。

  据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2014年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

  “海购”政策洼地或将终结

  专家指出,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存在的税负不公问题,对国内实体经济带来一定影响,此番调整意味着“海购”低门槛政策洼地或将终结。

  张斌认为,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税负成本低于一般贸易进口同类商品,也低于国内生产销售同类商品,一方面导致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的不公平竞争,对国内销售进口商品的传统零售业形成较大冲击;另一方面也对国内消费品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尤其是“海购”热卖的母婴产品、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等产业,进而对实体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以纸尿裤行业为例,据纸尿裤企业测算,不考虑企业利润等因素,受税负因素影响,一般贸易进口商品的零售价格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高19%,国内生产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高17%。

  税负不公问题对外商对华投资也产生负面影响。有跨国公司表示,目前部分城市开展的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可将整批商品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中国境内消费者网购商品后只征收行邮税,成本低又便捷,如果该项政策长期执行,将考虑把生产功能转移到海外,减少在中国的直接投资。

  据悉,面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中的挑战,欧盟、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都在研究取消或下调免征税额。如俄罗斯已于2014年7月降低了通过邮件或快递等方式寄送包裹的免征关税标准;澳大利亚宣布将于2017年7月1日取消起征点,对几乎所有的海外网购商品征收商品及服务税;欧盟也在考虑调整相关政策,极有可能效仿澳大利亚做法。

  买家税负增加但影响有限 跨境电商或将重新洗牌

  这几天,不少电商平台喊着“新税政风暴来袭”,吆喝网民赶紧囤货。各界关注,新税制会不会加重消费者负担?对电商企业影响几何?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消费者可免税购买大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该项政策出台后,客观上会提高消费者的税负水平。

  但张斌分析,改革后“海购”仍享有优势。政策将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其综合税率水平低于货物税综合税率和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尤其是对母婴类等大众消费品,尽管税收成本有所提升,但电商企业可化解部分成本,总体影响有限。

  根据三部门方案,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消费者跨境网购收到商品的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到2个月缩短至1到2个星期;同时,由于纳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可查,可准确追溯商品来源和责任,也便于消费者退换货,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专家指出,该项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企业将在更公平的环境中与传统零售企业、国内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竞争,有利于改善市场效率,促进共同发展。稳定、统一的政策环境也有利于引导电商企业推广试点业务模式,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利好行业长期发展。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有专家预测,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我国外贸比例将提高到20%,年增速超30%。

  “跨境电商真正要整合全球供应链的时代到了。”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说,过去政策洼地时代,做跨境电商没有门槛,也缺少规范治理手段和利益均衡机制。税收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如果继续通过代购、海外零售店扫货等方式筹备货源,成本将高企。此次改革标志着低门槛跨境电商政策红利时代结束,并进入重新洗牌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