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疑飞机餐过期

海峡都市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近日,福州一位乘客发现,自己在飞机上发到的餐食,上面的提示是“请在此日期前使用”,日期竟是当天,也就是说已经过期了。对此疑问,厦航方面表示,这一标签仅起到提示作用,并非保质期,乘客可以放心食用。

  乘客陈先生告诉记者,本月14日,他从福州乘厦门航空班机前往外地。吃完飞机餐后才发现,餐盒上面有个“请在此日期前使用”的标签,标签上的日期是14日。陈先生认为,自己吃到了过期食品。

  而空姐告诉他,标签上面的日期是这份餐食的生产日期。

  不过,21日陈先生搭乘厦航飞机返回福州时却发现,这一标签上的日期却印着22日。“如果14日航班的空姐说的是真的,那么21日的这份餐食难道是早产?”

  记者从厦门航空公司了解到,陈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不过,厦门航空公司方面表示,餐盒上的时间,只是用来提示,并不是保质期,因此14日那个航班上空姐的解释并不准确。经调查,陈先生反映的这两个航班的餐食都没有过期,乘客可以放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