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重振之路现转机 兰世立欲东山再起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肖玮)四年来,国内首个破产航企东星航空始终不甘寂寞,不断通过法律途径“喊冤”,但也屡遭败绩。而近期,其两大一审败诉案件颇令人意外地获得重审机会,这也让东星集团的重振之路闪现曙光。巧合的是,不久前,东星实际控制人兰世立提前出狱,相信上述阶段性的胜利有可能为其带来再出发的筹码。

  昨日,东星宣布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针对东星和融众的纠纷案,撤销湖北省高院此前做出的东星航空败诉的民事判决。此外,此前东星诉湖北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案,也于近日由湖北省高院裁定撤销此前一审的判决,发回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预计,上述两桩案件涉及资产超过40亿元。东星总裁助理兰剑敏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如果最终能胜诉,将有助于兰世立东山再起,未来甚至连破产的航空业务也会尽力追回。不过,对于兰世立的现状,她多次称自己不便透露,“还是要留机会让兰总亲自跟大家说”。

  众所周知,2009年,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东星航空被法院裁定破产,其掌门人兰世立也锒铛入狱,拥有旅游、房地产、公路、航空、电信等多项业务的东星帝国在顷刻间崩塌。此后,东星展开了多轮法律维权。

  据了解,东星与融众的纠纷缘起于2008年,在当时的金融危机中,东星航空资金链出现问题,为此,东星集团与武汉融众集团签订资产托管协议,约定东星集团子公司东盛地产(现估价超过30亿元)委托融众集团经营,并以此作为融资条件,融众向东星集团提供3.15亿元的借款。但东星指出,融众集团在支付了8000万元后,便以种种理由拖延余下的2.35亿元款项不予支付。为此,东星将融众集团以及该公司董事长谢小青等告上法庭。

  对于另一桩纠纷,兰剑敏介绍说,早在2003年3月,东星集团曾与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40年的合同,约定由东星集团全权经营钟祥市区域内多个旅游景区的运转。但2011年,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东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加之经营资产被查封执行,已无力履行该合同”为由,通知东星集团解除合同。为此双方对簿公堂。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上述两案件重审对东星来说意义重大,一般来看,重审结果将对东星有利。不过,由于被告方也频频反击,且如果其对重审结果不满意也可以继续上诉。所以东星要想拿回上述两大资产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