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三项严重强奸和性侵罪 男子被判监16年鞭24下

文/魏瑜嶙

男子把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女子约回家,求欢不遂便强奸对方,过程中还动粗打人。

被告莫哈默伊斯干达(28岁,卡车司机)今天认下三项严重强奸和性侵罪,被判监禁16年和鞭打24下。另一项非礼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受害女子案发时19岁,是一名无业未婚单亲妈妈。

去年8月16上午约10时,女子在住家楼下遇见邻居。这名邻居当时和伊斯干达在一起,三人聊了一会。





女子回家后收到伊斯干达的WhatsApp短信,问她是否要见面。案情显示,女子上午约10时30分步行到伊斯干达的家去。两人都住在蔡厝港。

两人坐在客厅里闲聊,女子透露她和前男友生了个儿子,小孩一岁大患有心脏疾病。伊斯干达听了后称他同情女子的处境,并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女子这个举动解读为关心的表现。

庭上揭露,伊斯干达过后求欢被拒,他把女子推倒在地毯上压坐在她身上,用左手捂着女子的口、掌掴她脸颊,接着用双手掐她脖子。女子不能呼吸痛得落泪,却无法叫喊出声。

担心被杀害的女子求伊斯干达松手别伤害她,后来伊斯干达命令她替他口交,她不敢不从。伊斯干达食髓知味,把她拉到床褥上,警告对方乖乖听话否则就再掐她。女子被恐惧笼罩,她停止挣扎任伊斯干达为所欲为。

伊斯干达一逞兽欲后向女子道歉,求对方别报警。女子直到中午才成功脱身,过后在前男友帮助下报警。

同日晚上约6时45分,伊斯干达接到警员来电,他联想到上午发生的事情,于是决定逃到母亲在马来西亚柔佛的家去。他最终在约晚上约9时在兀兰关卡被捕。

女子的脖子、肩膀和手臂多处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