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初审通过婚姻平权民法修正案,将同性婚姻纳入民法规范内。
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民进党立法委员所提出的修正动议,草案明文规定异性或同性婚姻的当事人,平等适用有关夫妻配偶、父母子女及亲属的法规规定,社会也不能对他们收养子女存有歧视。
全案仍须经由台湾朝野协商决定。
在修正案审查完后,有混入委员会的抗议民众两度冲上主席台,随后被警方带走。较早前,反对和支持同性恋的团体也在场外对峙,警方出动大批警力维持秩序。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溫貴香、陳俊華、許秩維台北26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動議,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不過,由於議題敏感,有近百名反同婚群眾翻進立院,還有人混進委員會鬧場。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動議,草案新增第971條之1,異性或同性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並修正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
在訂定婚約與結婚年齡上,現行法條規定男女的年齡限制不同,而草案則修正為未成年人未滿17歲,不得訂定婚約。未成年人未滿18歲,不得結婚。
在父母子女的部分,草案也修正第1079條之1規定,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時,除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外,認可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另外,為落實人權保障,消除性別歧視,保障同性婚姻之權利,草案亦在民法親屬篇中新增第八章同性婚姻,新增同性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其親屬關係之成立、消滅及法律效果,依民法規定。而因同性婚姻所生之法律關係,平等適用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有子女者,平等適用關於父母子女之規定。但全案仍須經由朝野協商。
今天立法院內外都不平靜,正反兩方分別動員群眾在立法院周邊舉行集會,互相叫陣。在立院正門口呼籲停止審查的反同婚團體,有近百名群眾翻進院區內,遭員警以束帶將雙手反綁。院內則有一名反同婚的抗議人士混入委員會鬧場,同樣遭駐衛警架離。
草案完成初審後,反同婚團體對此表示,不能接受,將反對到底,號召群眾轉往凱道,路過總統府。反同婚群眾突破警方在公園路前架設的警示牌,前往總統府前集結,並高呼總統出來面對。
院區內的抗議群眾,則在中午約12時40分起,經過刑警逐一登記基本資料、拍照蒐證後,離開立法院區。群眾離開前一邊喊著「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口號,一邊向執勤員警致謝。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6日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通過提案,各版婚姻平權草案將送朝野協商,反同婚團體表示,不能接受,將反對到底、繼續抗爭,未來將發動公投,並動用公民罷免權。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下一代幸福聯盟在立法院正門中山南路上舉行「婚姻家庭‧全民決定」活動,呼籲停止審查、交付公投。
現場群眾不斷逼近立法院正門,高舉「停止審查,交付公投」標語,不少人企圖翻越立法院圍牆,但翻進立院圍牆的群眾都被警方綁上束帶。場外民眾則高喊「打開大門」、「停止審查」等口號,呼籲警方釋放被逮捕的群眾。
主辦單位中午在現場直播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審查狀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通過提案,宣讀各版婚姻平權法案條文逐條討論後送朝野協商,後續婚姻平權相關草案均送交朝野協商。
聽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現場群眾情緒激動,高喊「不能接受」、「繼續抗爭」,部分群眾再度試圖翻越入立院圍牆內,被警方阻擋。
反同婚團體表示,對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決議不能接受,將反對到底、繼續抗爭,未來將發動百萬公民公投,將同婚議題交付全民公投,同時動用公民的罷免權,罷免那些破壞家庭婚姻基礎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