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前天公布十起侵害消費者權益事件,台資知名連鎖糕點店「85℃」赫然在列,當局指85℃為降低成本,用「肉粉鬆」代替肉鬆製作麵包,卻違法標示肉鬆,已開罰約七十萬元台幣。
85℃於二○○七年登陸,展店迅速,如今在中國有逾五百家分店。上海《新民晚報》報導,遭罰的和夏(上海)餐飲管理公司是「85度C」、「85℃」、「85℃ Daily Cafe」等品牌經營者,二○一五年十月起,該公司在上海四十三家分店販售「燻雞肉鬆麵包」、「辣味香鬆麵包」兩款產品,原料標示肉鬆,實際調查發現是肉粉鬆而非肉鬆,目的為降低成本。
業者稱產品改名
當局已要求停售這兩款麵包,並罰款十五萬元人民幣(約七十萬台幣)。肉粉鬆是以少量肉鬆加入碗豆粉、食品添加物製作,價格較低廉。
台灣85℃業者回應,肉鬆是肉塊製作而成,肉粉鬆是肉丁加豌豆粉製作,兩者皆為合法食品,只是對岸去年四月前肉鬆和肉粉鬆都可稱肉鬆,之後更改標準,非純肉鬆製作商品無法稱肉鬆,目前對岸85℃已將「燻雞肉鬆麵包」和「辣味香鬆麵包」,分別改名為「燻雞酥鬆麵包」和「辣味酥鬆麵包」;台灣因法令未改而未更動,台灣85℃也考慮在官網和菜卡上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