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一名37岁本地男子因包包太重,两度将包包放在地铁站内后外出跑腿,前天在公共滋扰罪下遭警方逮捕。
根据警方文告,警方前天(16日)下午约12时25分,接到通知指花拉公园地铁站的一个出口处放了一个无人看管的包包。一名男子在警员到达前把包包取走,并离开了地铁站。
同天下午2时10分左右,警方再次接获通知,指欧南园地铁站发现无人看管的包包。警方在现场进行调查时,一名男子上前向警员认领包包。调查发现该名男子是早前将包包置放在花拉公园地铁站的男子。他的包包装有一台膝上型电脑、手机和一些电脑相关的用具。
调查仍在进行中。警方指出,当局认真看待所有安全威胁,并会毫不犹豫地对任何故意引起公众恐慌的人采取行动。
公共滋扰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警方提醒公众看管好个人物品,不要随处乱放。倘若公众察觉任何可疑物品或行为,应马上通知地铁站职员或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