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肉身撞车仅索得96元 男子拒捕打警监13个月

文/萧佳慧
来自/新明日报

33岁宏茂桥碰瓷男,六周六次肉身撞车企图索赔成通缉犯,竟拒捕动手打警察,结果只拿到96元,还要坐牢13个月。

控状显示,被告蔡瑞杰(33岁)涉嫌在去年11月25日中午和26日晚上,分别在宏茂桥31街第317座停车场和第307C座一带,

两度人肉撞车,企图欺骗司机是他们撞到他,索取赔偿。




两人都没有上当,但26日中招的司机隔天中午竟在同一地点看见被告跟一对老夫妻说话,怀疑他又要故技重施,报了警上前阻挠,结果遭被告拳殴下巴。

被告当晚又在宏茂桥1道第215座一带企图欺骗一名女司机,12月14日晚上和1月1日晚上则在宏茂桥3道第214座和第323座一带出招,终于在1月2日在宏茂桥1道第310D座一带落网。

警员接获司机通报后到场,发现警方发出紧急公报(Police Gazette)通缉被告,立即寻求支援,宏茂桥南邻里警局的伊迪利。

警曹跟同事前去协助逮捕他,岂料他抗争拒捕,还往伊迪利的鼻子打了一拳。但他终究还是落网,并被发现携带着一把8公分长刀。

案情显示,被告尝试向一些司机索取100至150元之间的赔偿,但司机们当时都是在组屋区或停车场内缓慢行驶,有些甚至目睹被告如何自己跳上车,所以都没有上当。

只有两人因为车上载着孩子而给钱打发他,另外一人出于同情,也给了钱,他前后共获得96元,但最后为此被控欺骗、蓄意伤害公务员等罪,昨天被判坐牢13个月。

碰瓷男案底连连,过去12年有六年半是在监狱里度过,为碰瓷案求情时称患镇静剂使用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