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港女廁所偷吃鮑魚 痛哭認錯賠錢獲不起訴

3名20多歲長相亮麗的香港女子來台過聖誕節,平安夜到北市濱江市場的上引水產用餐,卻偷偷把沒有點用的高檔鮑魚、生蠔帶進廁所藏在包包裡,被業者發現後移送法辦,還被限制出境。原本辯稱語言不通、酒醉引起的誤會的3人,到庭後哭著認錯,不僅向業者道歉、寫下悔過書認罪,還賠償業者4515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人涉犯竊盜罪,但坦承犯行、與業者和解,在我國又沒有前科紀錄,除了當庭解除限制出境外,傍晚將全案偵結,將3人職權不起訴。




據了解,3名港女目前已抵達桃園機場,卻因劃不到機位無法出境,目前仍在機場枯等。

律師謝岳龍表示,檢察官對於輕微的犯罪,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的時候,就可以做出職權不起訴,但要獲得職處的條件,第一個要是符合《刑事訴訟法》376條所列舉最重本刑3年以下,像是竊盜罪、侵占罪、背信、詐欺、恐嚇取財、贓物等罪,第二個要件是檢察官審酌《刑法》57條,的規定,像是犯後態度、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動機,而這3名港女的情節因符合這些要件,所以檢察官才會考量給她們職權不起訴。

檢警調查,香港籍正妹徐佩忻(25歲)、莊雅文(22歲)及廖嘉昀(21歲)相約一起來台過聖誕節,上周六平安夜傍晚到北市濱江市場內的上引水產餐廳用餐,3人竟把店內高檔海鮮當免費大餐,偷拿到廁所放到包包,還將外包裝餐盒丟在垃圾桶內,恰巧被清潔人員發現,當場在徐女身上找到幾顆來不及吃的生蠔,報警查辦。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畫面發現,3女到上引水產後,先先在立吞區點了握壽司,隨後到生鮮超市區拿了8顆總價約650元的生蠔和3隻單價120元的將軍牡丹蝦藏入外套,再躲進座位區後方女廁內享用,3人吃完後食髓知味,第二輪再拿了6顆大鮑魚,其中一顆最貴要720元,其餘則平均500多元,合計金額高達4515元。

據了解,3女被店家發現行竊時,渾身酒氣、說話言不及意,不斷用國語、廣東話重複表示沒帶錢無法付款,又說沒有偷竊,警方訊後將3人依現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雙方並未和解,而3女在聖誕節後將返回香港,因此將3女限制出境,待事件落幕後再解禁。

當3人發現闖大禍不能回國後,趕緊向店家道歉並賠償損失,希望獲得諒解,而屋漏偏逢連夜雨,原本投宿的旅館得知她們涉案後,請她們搬離,因為正逢耶誕節、跨年旺季,3女一時無法找到新的落腳處,帶來的衣服也不夠換洗,多次拜託檢察官能夠儘速開庭,解除她們限制出境,讓他們早點返回家鄉。

昨天台北地檢署將3人傳喚到案,3人當庭認罪,寫了悔過書,希望檢察官能夠讓他們早點回家,供稱,原本過完聖誕節就要回家、機票都訂好,沒想到為了這件事情被境管,他們知道做錯事,已經向業者道歉、和解,並已獲得對方原諒,希望檢察官能夠從輕發落。
檢察官在確認已經賠償並取得業者諒解,暫先解除3人限制出境,並於今天下午偵結,考量3人坦承犯行,予以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