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去年3月,一位赴美国生子的中国产妇因产后大出血身亡。
当地时间周一,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橙郡高等法院对此案做出了最后裁决,华裔主治医生刘隆德在产妇已大失血的情况下弃之不顾,导致产妇身亡,属于严重失职行为,刘隆德及其所在的加登格罗夫医院向产妇家属赔偿520万美元。
赔偿总金额达520万美元
据美国媒体报道,经过近两个月的旁听及闭门讨论,橙郡高等法院陪审团最终裁定,华裔主治医生刘隆德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应向26岁的产妇聂玲的丈夫洪远达和他们的两个幼子支付200万美元的赔偿金。在开庭前,加登格罗夫医院医疗中心已赔付给家属320万美元的和解金。此案赔偿的总金额达到了520万美元。
在法庭上,陪审员们传看着年轻的聂玲跟4岁的大儿子在一起的照片,但如今照片上的人已阴阳两隔。“她那么美丽。”洪远达回忆起自己的妻子时说,“很难相信她就这么过世了,太难以置信了。”
产妇大出血死亡
案件要追溯到2014年,聂玲和洪远达夫妇决定到美国生产第二胎。这对年轻夫妇通过互联网了解到,橙郡是在美国生产第二个孩子最好的地方。于是就在3月,聂玲入住加登格罗夫医院的医疗中心,并由刘隆德担任主治医生。
3月9日晚,刘隆德帮聂玲产下了一个4磅重的男婴。生产过程很顺利,但在护士为聂玲按摩子宫时,聂玲出现了大出血。两个半小时后,刘隆德为聂玲订了药品和四个红细胞血包,并在聂的体内植入一个气球来控制出血,再把聂转移到重症监护室。刘隆德在病房待了15分钟后回家,离开前并没有对聂玲的重要器官进行检查。
刘隆德离开医院两个半小时后,护士给他打电话,这时聂玲已需要依靠氧气罩进行呼吸,心跳下降到每分钟仅44次。14分钟后,刘隆德赶到医院,但聂玲的病情继续恶化,并于三天后死亡。
辩称产妇情况稳定
在法庭上作证时,刘隆德称离开医院时聂玲的出血已停止,意识清醒,能开口说话。“我对病人的死感到惋惜,但我不可能在病人情况不稳定的时候离开医院。”他说。“陪审团对她的家人抱有同情,我也一样。但我的行为符合行医标准,是护士没有及时通知而导致了她的死亡。”
然而,聂玲的病历中并没有“病情稳定”的记录。洪远达的律师尼尔·霍华德表示,刘隆德离开医院的时候,聂玲的情况并不稳定,当时她指甲呈蓝色,心跳加快。“医生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离开病人,如果聂玲再次大出血怎么办?是否需要紧急手术?医生不该对病人的亲友假报平安。”他说。
陪审团认为,刘隆德在产妇大量出血后将其留在重症监护室自己离开,存在疏于职守的行为,对产妇的死亡需要负部分责任。此外,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加登格罗夫医院已经将刘隆德和负责照顾聂玲的护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