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闪回:7月26日下午,河南人程先生在购买机票时发现了春秋航空公司《特殊旅客运输说明》明确规定,患有艾滋病的患者,航空公司拒绝运输。程先生是一名艾滋病志愿者,他觉得“这是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7月28日,程先生和另外两名艾滋病患者准备飞往石家庄,当艾滋患者表明身份,登机信息却被删除。
带着被人拒绝的遗憾,程先生一行三人昨日离开沈阳。与前一天不同的是,当他们改乘火车出行却异常顺利,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程先生表示,不会向航空公司办理退票,而是将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的途径挽回被歧视的尊严。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除春秋航空外,其他多家航空公司均未对艾滋病患者乘机进行限制。铁路、客运、地铁等其他交通方式,也没有对包括艾滋病在内的乙类传染病患者搭乘进行限制。
三人已顺利坐火车离开沈阳
昨日下午,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得知,程先生一行三人已经从沈阳乘坐火车赶往石家庄。
程先生认为,春秋航空的工作人员有意欺骗自己。他回忆,当时负责打印发票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要与公司沟通,留下了三人的名字。程先生没想到,在安检环节扫描机票时,“显示没有信息。也就是说航空公司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我们的登机信息删除了。”
同时,“春秋航空公司在拒绝艾滋病患者登机后又拒绝了同行的健康人”,程先生三人并没有同意航空公司退票,而是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赢得航空公司的尊重,“我们将起诉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不保证没有承运艾滋病患者
北国网、辽沈晚报对春秋航空进行采访时提出,在乘客登机的程序中并未涉及到对身体健康状况的检查,那么春秋航空是如何对艾滋病患者乘机加以控制。
春秋航空表示,不能保证从未承运过艾滋病患者,因为“乘客故意隐瞒的办法很多。”
该航空公司认为,包括艾滋病在内的传染病患者应该出于对自身及其他乘客安全考虑,主动向航空公司告知自己的病情。
律师:法律对乙类传染病患者无明确限制
春秋航空多次向记者强调,根据民航局法规,“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同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由于春秋航空不是专业的医疗机构,三人主动告知患有艾滋病,无法判断患病事实,只能暂时拒绝其乘坐。
随后,北国网、辽沈晚报向法律专业人士寻求咨询。
辽宁黄海律师事务所姜万鹏律师表示,《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确将艾滋病列为乙类传染病,但是该法中并未明确对该类传染病患者社会行为作出明确限制。
同时该法提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得对传染病患者存有歧视。”
此外,记者之前采访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时,对方称表示,民航局规定没有对传染病种类进行细化。随后记者咨询南航、深航、国航等多个航空公司,均表示并未对艾滋病患者有明确限制。
调查:铁路、客运、地铁对艾滋病患者无限制
昨日,沈阳铁路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未对艾滋病患者乘车进行过控制。随后,沈阳市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公交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传染类疾病患者不得乘坐公交车。
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也表示,在乘客乘坐地铁前只有安全检查程序,并未对而且从未限制艾滋病等乙级传染病患者进行过限制。
记者手记
给艾滋病患者多些关爱少些歧视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只有性、母婴和血液传播。该病毒在体外的生存力非常弱,离开人体存活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也许,规定中考虑了公共利益的影响,但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握手、拥抱、说话甚至一起吃饭、共用工具(如电话)、共用钱币、共用卧具、共用马桶,都不会感染上艾滋病。
多少艾滋病患者在患病的阴影中不能自拔?又有多少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他人异样的眼光甚至排斥?
单方取消机票信息让人无法接受,春秋航空的全额退票是否足以弥补尊重和平等?
患病不可耻,可耻的是对病患的畏惧。在科学鉴定其对周围人不会带来伤害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对他们投来异样目光?
在我们国家,人们对平等和社会正义有着更高的价值追求,无视法律和人权的歧视现象是不能容忍的。
应该看到,现实生活中,从经济管理、金融投资到生活消费,从接受教育到就业录用,歧视文化并未绝迹。消除歧视,已成为我们不能不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您的一个握手,或许对艾滋病患者来说,是莫大的温暖,不要吝啬您的宽容,伸出温暖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