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3日電)高雄爆黑心芋頭,食藥署今表示,日前搜索高雄一芋頭工廠,發現業者以中國大陸芋頭冒充大甲芋頭,更將快過期的芋頭和新鮮芋頭混合,擅自延長2個月保存期限,已查封2.2公噸。
高雄地檢署今天搜索高雄市仁武區一家冷凍芋頭業者,發現業者自民國103年起從大陸地區、越南輸入即將逾期的油炸芋頭,再指示員工將賣相不好、變質、發霉的挑出丟棄,其餘改標和改包裝後,混充為國產大甲芋頭,重新打印虛偽有效期限,製成火鍋料、芋圓及芋餅等產品,流入市面上各大火鍋店、餐飲店及超市。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區管中心南區主任劉芳銘表示,1、2日會同檢調搜查芋頭工廠,發現業者疑似將即將過期的芋頭,混合新鮮芋頭後,竄改標籤、延長保存期限2個月。
除了竄改標籤,業者還涉及產地標示不實,劉芳銘說,業者進口中國大陸芋頭,卻在外包裝上標示產地為「大甲」,兩者都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個別開罰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
此外,現場也發現業者將宣稱「要報廢」的過期芋頭和還沒過期的芋頭放在一起,將依違反食安法第8條,未將過期產品區隔開,如果限期未改善,開罰6萬至2億元。
劉芳銘指出,已封存疑似違規的芋頭2.2公噸,並抽樣送驗,未來如發現業者違法販售過期芋頭,會再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再罰6萬至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