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5日讯记者梁士斌 针对近来连续发生的严重事故征候,民航局今天分别行政约见了两家国内航空公司和两家国外航空公司,并通报了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4月12日,厦航B737-800/B-5302飞机执行杭州-广州航班,在广州白云机场落地过程中机尾擦地损伤超标,构成一起严重事故征候。为此,民航局约见了厦门航空公司并通报了处罚决定。
民航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九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决定对“4·12”事件当事机长和副驾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整改期间暂停厦航加班包机。
4月27日,奥凯航B737-300/B-2117货机执行广州-西安航班,在广州白云机场起飞时,因飞机方向发生偏转,机组处置不当,飞机侧滑打转后偏出跑道,构成一起严重事故征候。
民航局在行政约见奥凯航空公司时,严肃指出了该航空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九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航局决定对“4·27”事件当事机长和副驾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暂停奥凯航空公司包括航权、航班、时刻、航空器引进、新增运行项目在内的新增申请,中止2016年度该航空公司引进货机的批准流程,整改期间削减B737机型5%的飞行小时数。
阿联酋航空公司和泰国东方航空公司(以下称泰东方)也被民航局行政约见。
1月23日,阿联酋航空公司A-380/A6-EES飞机执行迪拜-北京航班,在首都机场降落过程中先后两次因低高度遇到风切变复飞,机组在第三次降落时宣布油量紧急状态,造成一起因天气意外原因导致的严重事故征候。事发后,当事机长拒不配合中国民航局监察员的调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等有关规定。
此前,负责外航监管工作的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就阿联酋航空近年来在华发生的低油量事件发布了两次安全提示。鉴于事件的严重性,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半年内暂停阿联酋航空在华增加航点和飞机。
民航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行政约见时指出了低油量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阿联酋航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整改措施。
4月11日,泰东方执行普吉至南宁OX616航班在南宁落地后发现左前轮丢失。此外,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泰东方在华运行的日常监察中,还发现其存在多起违反中国民航规章CCAR-129部《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问题。为此,中国民用航空局责成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约见了泰东方主要负责人,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展安全整顿,严格按照中国民航局方监管要求,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提高运行品质,确保在华飞行安全。
为保证中国公民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依法削减泰东方在华的成都、西安、南昌、重庆、南京5个定期航点,削减其5架在华运行的飞机,暂停批准其新增在华航点、飞机申请,处以人民币29000元罚款,并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其提高在华运行安全水平。
据了解,在华运行的外国航空公司现有175家。为进一步加强对外航的安全监管,督促提升其在华运行的安全水平,民航局建立了外航运行评估程序,根据不安全事件、停机坪检查、航站检查等10类41项的评分结果,对外航采取相应的运行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