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說「有炸彈」 17歲少女全家遊日GG

今天預計搭乘長榮航空BR-132班機的李姓少女(17歲),開心要跟家人飛往日本大阪旅遊,但是早上7時40分在桃園機場的航空公司櫃台辦理報到手續時,突然說出其同行的舅媽行李中有炸彈,當場驚嚇長榮航空的櫃台人員,隨即依規定通報航警局保安大隊,並在候機室將李姓旅客與其舅媽等人帶回航警局,李姓少女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錯,坦承只是謊報相當懊悔,但是航警仍依法必須留置她,並通知其父母前來陪同偵訊。

航警表示,偵訊後將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函送李女,李女與親友下午已搭乘另班飛機前往日本旅遊。不過由於錯過原班機,6人另買機票的花費恐逾10萬元。

航警表示,李姓少女在報到櫃台時,因為被詢問行李箱內「有沒有電池等違禁品」,竟然隨口說出「有炸彈啊!」,當場嚇到航空公司人員,立刻通報航警局,隨後帶著李女到候機室內,將同行的另外5名家人全部留置,同時由航空公司將李女一家人的行李全數拖下飛機,交由航警採證複檢,所幸證實只是虛驚,但是整架300多人的航班因此延誤20分鐘才起飛,而李女一家人的赴日旅遊也當場泡湯。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5條規定,謊報炸彈屬於非法干擾行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航空公司會將謊報者列入觀察名單,謊報者搭機時,會特別留意。(陳啟明/桃園機場報導)